科创板退市制度

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(试行)》明确,科创板上市公司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,科创上市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,股票直接终止上市,不再适用暂停上市、恢复上市、重新上市程序。

符合退市情形的包括:

第一,科创公司构成欺诈发行、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态安全、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,股票应当终止上市。

第二,科创公司股票交易量、股价、市值、股东人数等交易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,股票应当终止上市,具体标准由交易所规定。

第三,科创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,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,股票应当终止上市。科创板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上市指标,设置能够反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组合终止上市指标,具体标准由交易所规定。

第四,科创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,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、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,其股票应当终止上市。交易所可依据《证券法》在上市规则中作出具体规定。

上交所表示,科创板吸收了最新的退市改革成果,将执行史上最严的退市制度,有执行严、标准严、程序严等特征。按照这个退市制度,现在A股市场很多壳公司很危险。

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,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“*ST”字样,以区别于其他股票。

其中,重大违法强制退市,包括下列情形:

一)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、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,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,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;

二)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态安全、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,情节恶劣, 严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, 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。

另外,还有交易类强制退市,包括:

一)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 120 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 200 万股;

二)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;

三)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市值均低于 3 亿元;

四)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东数量均低于 400 人;

对于科创板退市制度,联讯证券新三板首席分析师彭海在参加全景网科创板活动时表示:

整个科创板的退市制度,是严格遵循“宽进严出”。但,对于科创板前几批上市企业,估计很难出现退市情况。

而对于中长期,“宽进严出”的注册制需求,是肯定存在的。科创板必定会出现退市案例,而且会比较多,这是需要投资者务必关注的风险点。

所以,科创板出来后,必然会影响整个国内资本市场的格局,未来国内资本市场的生态,也会逐渐向注册制靠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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